时间:2025-05-17 11:38
一、什么情况下有待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
待通知金,当用人单位无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且未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时需支付。
其一,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付1个月工资,可解除劳动合同。
其二,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另行安排工作,以及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能胜任等情形,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额外付1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劳动合同,此时需付待通知金。
经济补偿金在多种法定情形下需支付,如用人单位提解除并协商一致、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具体支付标准和条件因情形而异。
二、哪些情形可同时获待通知金与经济补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在以下情形中劳动者可同时获得代通知金与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无过失性辞退劳动者,且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时。具体包括: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此时,用人单位需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并按劳动者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三、何种情形能同时获待通知金与经济补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同时获待通知金与经济补偿金。
当出现以下三种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待通知金)后,可解除劳动合同,且需支付经济补偿:一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此时,劳动者就能同时获得待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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